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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工作安排
来源:招生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01-04

今年的93日,作为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正式发布,这是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我国最为全面和系统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之变”。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就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考试形式和内容、招生录取机制、监督管理机制、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等多方面出台了一揽子举措,改革的主题再一次指向公平。按照总体安排,浙江省于99日,上海市于918日分别出台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今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我国将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材、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

《实施意见》对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提出了明确要求: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精神,完成2015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达到高职院校招生总数50%的任务目标,本着稳定、连续、规范、适应新形势的工作原则,结合历年招生情况和我省实际,省招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2015年省内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提出改革意见,经省教育厅厅务会审议,并报咸辉副省长同意,现将相关方案向大家作以说明。

一、扩大中职学校对口升学考试招生类别和规模

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考试招生(原“三校生”,以下简称“中职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重要体现。经过近几年的实践,我省中职生招生考试工作已相对成熟。

2015年我省中职生考试和录取方式不变,在原有基础上适当扩大招生院校的范围和招生计划。招生考试的专业类别由目前的农业类、工业类、卫生类、服务类4大类增加至8个类别,分别为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2015年中职生分类报名考试的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中,将尽快下发各市(州)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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