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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招生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01-04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办公室,省内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厅[2013]2号,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办在认真总结2012年实施专项计划情况的基础上,制订了《2013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3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


抄送:教育部学生司、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招委各

委员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

2013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厅[2013]2号)要求,根据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格审查

1.报名条件

专项计划规定,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

2.资格审查及流程

户学籍在贫困当地且报名在贫困当地的考生: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申领《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一),填写后交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

户学籍在贫困当地但报名不在贫困当地的考生: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申领《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后交户籍所在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资格认定后,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格审查表交报名所在县(区)招办备案。

户学籍在贫困地区但户学籍不在一地的考生:考生须到户学籍两地县(区)招办申领《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后交户学籍所在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资格认定后,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格审查表交报名所在县(区)招办备案。

专项计划为贫困地区指定招生计划,凡不进行资格认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专项计划的录取。

贫困地区考生资格审查中,凡不属于弄虚作假且情况特殊的考生,由县(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审查后,报市(州)招生办公室裁决。市(州)招生办公室将批准的考生名单和情况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3.特征数据上报

2013年5月15日前,各市(州)招办将贫困地区考生特征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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