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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来源:招生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01-04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省级有关部门,省内普通高等学校:

教育部定于 5月7日召开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确保考试和录取安全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5月7日10:00-11:20

二、会场安排

省级分会场设在兰州市电信局(广场西口);

各市(州)设立分会场,有条件可自行延伸至县(区)。其中:东风场区有关人员在酒泉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三、会议内容

教育部召开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教育部电视电话会议后,召开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领导讲话。

四、与会人员

(一)省级分会场

1.省招委会主任、副主任、省教育厅主管普通高校招生的厅长、纪检组长;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公安厅、监察厅、省国家保密局、工商局、通信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武警甘肃总队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

2.兰内高校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限1人)。

3.省招办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

(二)市(州)分会场

1.各市(州)招委会主任、教育局局长;市(州)公安局、保密局、监察局、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市(州)招办主任、副主任、考务干部。

2.各市(州)辖区内高校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处长、招办主任(由市、州通知)。

3.各县(区)政府主管招生工作的负责同志、教育局长、公安局长、保密局长、监察局长、招办主任、各考点主任及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

4.兰州市招委会主任、市教育局局长;市公安局、保密局、监察局及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兰州市招办主任和考务干部;各区(县)政府主管招生工作的负责同志、教育局长、公安局长、保密局长、监察局长、招办主任、各考点主任。

五、会议组织工作

1.请兰州市招办按要求组织辖区与会人员在省级分会场参加会议,并将人员名单(含电子版)于5月3日9:00时前报送省招办秘书科。

2.兰内高校请将参会的校领导名单于5月3日9:00时前报送省招办秘书科。

3.请其他各市(州)招办负责落实本地分会场的组织工作,并于5月3日9:00时前将参会人数和主要领导的名单(含电子版)报送省招办秘书科。

4、请全体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

联 系 人:王林     陈琦

电    话:0931-8440636    8468686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3年4月27日

抄送:兰内新闻单位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3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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