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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招生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05-23
甘招委发[2015]15号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省内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反复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经省招委会全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教育部备案同意,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招委会尽快将此方案转发至辖区各县(区)招委会和中学,组织做好相关宣传和实施工作,确保高考加分调整工作公平公正和平稳过渡。

附件: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5年5月15日

附件
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是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科学合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科学合理地体现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引导每一个学生全面且有个性地发展,纠正少数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倾向。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保护考生利益。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体育、艺术等特长加分和地方性加分问题,对鼓励类加分项目大幅减少和严格控制,注重保护考生利益。
三是着力完善规则,促进公平公正。严格制定加分项目设立程序,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全面推进高考招生阳光工程。
四是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既要符合高考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要求,又要考虑政策的延续性和我省实际,确保实现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内容
(一)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以下1-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具有相关加分资格,加分项目及分值适用于2015年至2017年普通高考,从2018年起全部取消。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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