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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招生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01-04

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要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高校招生工作规范化管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强化招生监督监察,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安全和秩序,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为做好录取前的准备工作,现对我省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志愿时间

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通过网上填报志愿。

本科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本科一批(普本院校)、体育类本科及特殊类;农村自主选拔专项批,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地方高校农村专项一批;本科一批文理类;地方高校农村专项二批;本科二批文理类、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三校生本科批;直招士官批等院校于2014年6月23日-25日填报志愿。

本科三批文理类、三校生本科(三本院校);高职(专科)批文理类、体育高职(专科)、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三校生高职(专科)批院校于2014年8月5日-8月7日填报志愿。

二、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

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投档时在批次线上按照第一志愿“志愿优先”,平行二志愿 “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学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一)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

军队、公安(武警)、司法、国防生、航海类等院校的本科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及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普本院校)的本科专业。招收免费医学定向、免费师范生院校的本科专业及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部分特殊招生类型的院校。各招生院校均在7月8日-10日录取。

(二)农村自主选拔专项批的院校在7月11日录取。

(三)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的院校在7月12日-13日录取。

(四)地方高校农村专项一批的院校(西北师范大学)在7月14日录取。

(五)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

重点院校本科及规定在本科一批录取的本科院校7月16日-24日录取。

7月16日-18日第一志愿及平行二志愿录取。

7月19日下午3时-21日中午12时按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7月22日下午3时-24日按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六)地方高校农村专项二批的院校(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和甘肃农业大学)在7月25日录取。

(七)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

普通院校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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